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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中心端软件运维项目比价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09:00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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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乌兰察布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中心端软件运维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中心端软件运维项目

(二)采购方式:采购小组比价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1.对乌兰察布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中心端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故障及时排查解决;2.定期对平台软件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3.因业务发展或法律、标准、政策的需要,能够对现有系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4.运维不得改变现有系统的设计架构、性能、数据库表结构、字段定义、数据加解密方式、数据通讯协议等。

商务要求:1.运维期1年,运维期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服务方式:日常的远程服务及特殊情况上门服务;3.付款条件:付款进度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转账付款;4.售后服务:设置有专人接听的7*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解决客户的技术问题。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三、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单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服务产品响应内容、售后服务方案

(五)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內容

(八)按照电子化的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档投(U盘)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做好密封并加盖公章(标注报名项目名称、报价单位、报价人及其联系方式、日期)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1217:00(逾期无效)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环保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1217:00。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环保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翔宇177471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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