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们: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自治区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报告,我市从自治区76项整改任务中认领了涉及我市的思想认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污染防治四个方面23项具体问题。其中,2022年完成9项,2023年完成6项,2024年完成2项,2025年完成6项。截至目前,2022年需完成的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剩余14项正在有序推进中。此外,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共交办我市182件信访问题,截至6月底已全部办结。回顾我们的整改工作,可以概括归纳为以下四点:
二是建立通报及信息公开制度。4月2日,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乌兰察布市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调度、月报送、月通报工作制度。按照自治区要求,从十月份起,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已连续两个月实行半月一调度、半月一报送。乌兰察布市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调度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并编制月通报,上报各相关市领导并下发到各旗县市区、市直部门,重点通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方面,我们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正面典型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件,目前已在自治区和市级公众号共发布正面典型案例1篇、违法典型案件1件。
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总的看,通过全市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整改工作实现了信访举报问题全部清零、年度工作任务按时交账、持续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的既定目标。但是我们深知,尽管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在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整改之路还很长,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通报与信息公开制度,紧盯时间节点,注重整改成效,持续发力,坚决完成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这一政治任务,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