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乌兰察布市粉尘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修正草案有修改建议,可在2024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市生态环境局北区安全生产科(邮政编码:01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乌兰察布市粉尘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hbjfgk123@163.com。
有意见建议的,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联系人:彭楠 0471-825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