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执法大练兵
【典型案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综合整治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6:06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草原是乌兰察布市最典型的自然景观,草原旅游也是乌兰察布旅游产业中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向规模化、优质化、精品化发展。形成了火山草原旅游景区、印象辉腾锡勒文化旅游暨民族演艺、格根塔拉草原旅游景区等一批草原旅游精品。

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业发展较早,但全市草原保护建设总体水平偏低,与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我市存在草原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粗放,草原违规征占用、未批先建的现象。

针对此类问题,乌兰察布市积极制定市县两级草原旅游规划,编制了《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规划(2020-2025)》,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和旅游开发配套建设道路等设施征占用草原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政办〔2020〕3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草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乌文旅体发〔2020〕187号)》,要求重点旗县制定草原旅游项目征占用草原监管标准,对全市草原旅游景区进行摸排核查,全力推进草原旅游向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彻底根除征占用问题。

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整改

为规范草原旅游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乌兰察布市对全市草原旅游景区进行排查。摸排草原旅游景区共计227家。其中,存在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的55家旅游景区均已按照相关要求部分取得了草原征占用同意书,部分取缔拆除了旅游项目,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主要工作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督导检查

一是市级分管领导会同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召开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专题推进座谈会,会同相关旗县市区文旅局研究掌握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流程。二是通过召开景区质量提升培训会,要求有关旗县要建立健全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草原旅游景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讨,下发《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关于制定旗县市区草原旅游发展管理办法以及出具相关文件的通知》,为整改任务进一步销号理清思路。四是由市委督查室、生态环境局牵头,抽组市文旅体局、住建局、农牧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现场核查组分赴相关旗县市区开展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场督察。市文旅体局针对存在草原违规占用的旗县进行了实地督导,分管领导亲力亲为,赴相关牧区嘎查牧民家中了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会同市林草局督促旗县政府协调旗县林草、文旅等相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展,确保按期销号。

(二)制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

聘请内蒙古本地实力雄厚、经验丰富、充分了解乌兰察布市的大学教授及专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论证《乌兰察布市草原旅游专项规划》,紧紧围绕草原旅游发展现状、草原旅游资源分析、旅游市场分析、基础设施规划、草原景观环境与整治、草原旅游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听取多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并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印发。同时,市文旅体局指导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三个草原旅游重点旗,因地制宜完成编制草原旅游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批复。

(三)部门协同配合,按时完成销号

一是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多部门联合开展草原旅游景区(点)摸底工作。二是对违规占用草原的旅游项目,牵头职能部门督导相关旗县市区有关部门,对违规占用草原的旅游项目进行补办手续及拆除部分旅游设施,现场查验后出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项目现场查验表》及拆除照片。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的同时,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精神内涵,推动我市旅游业迈入新征程。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