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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增加一项2026年度计划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任务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16:14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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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要求,强化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现就增加一项计划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任务及抽查事项函告如下。

一、事由

当前,我局在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以及危险废贮存设施安全监管中,与应急管理、工信等部门协同不足,存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为补齐监管短板,切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二、抽查计划

(一)联合部门: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

(二)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三)检查对象:涉及上述五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以及危险废贮存设施的企业,即全市重点排污单位。

(四)检查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结果按规定录入并公示。

三、检查总体要求

主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设备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结合目前权责清单现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等内容如下:

(一)抽查事项: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十二条;《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三)检查内容: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2.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5.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6.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现申请将上述计划外检查任务纳入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予备案,请贵局审核。

附件:2026年度计划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计划表.doc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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