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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第一、二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拟处理意见的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10:38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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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将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和拟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经复核,发现4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等不符合相关规定、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环评文件相关的4家编制单位、6名编制人员分别予以通报和失信记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4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对4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拟做出的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或听证意见;逾期未提交,视为同意以上处理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4-8320963

电子邮箱:sthjj_xzspk@163.com

附件:2026年第一、二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拟处理意见.docx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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