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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服务与技术支持中心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向社会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02 18:00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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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服务与技术支持中心拟实施“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现公开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次专项审计任务。受聘机构需履行以下职责:拟定审计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出具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单位

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服务与技术支持中心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服务与技术支持中心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预算:2.95万元

三、报名要求

(一)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资格,且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为准。

(二)报名时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以来企业会计事务业绩情况、本项目负责人简历。 以上资料提交2份,每份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整体密封盖章。

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范围

对乌兰察布市污染防治智能监管服务与技术支持中心主任2023年6月2日-2025年8月12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南区508室;线上报名方式:wlcbzxjkzx @163.com,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均可选择。

(三)联系人及电话:胡翔宇 0474-8305001。

六、确定会计师事务所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我单位将结合各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会计师事务业绩、人员素质、事务经验等因素,择优选取本次会计师事务机构单位,确定评选结果后将在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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