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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批销号公示
来源: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0 作者: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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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2项整改任务已通过市级层面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将予以销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批销号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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