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107号)、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2〕176号)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推荐、审核后,经研究确定武红梅等7名人员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就有关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人员名单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察右中旗分中心:武红梅
察右中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刘美云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察右后旗分中心: 张碧琴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四子王旗分中心(四子王旗生态环境监测区域站): 王丽霞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卓资分中心: 郝志鸿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凉城分中心(凉城生态环境监测区域站): 杜伟
兴和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席耀敏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31日至6月7日,不含节假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对申报人员有疑义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北区)203房间。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4-8324507
附件:2022年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