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乌兰察布市2024年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函〔2024〕111号)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各单位推荐、审核、评前公示等程序,经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现将41名初、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不含节假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馈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馈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北区)203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00
受理电话:0474-83245070474-8321805
附件:2024年申报初、中级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