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乌兰察布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定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技术规范。(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