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关于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事宜,同意初步分配意见。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来电、来函。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4日-11月10日
联 系 人:康树文
联系方式:0474-8323224 shbjghk@163.com
关于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意见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建设内容、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资金(万元) |
支持 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兴和县分局 |
1、集中式污水站处理木栋移民村和幸福院的污水,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处,处理规模为30m3/d,配套建设管网约5公里。 建设微动力处理设备约260套,单套处理量为0.5~1.0m3/d,配套吸污车3辆。 |
1056 |
950.4 |
950 |
|
2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 |
1、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净化罐约344套。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净化罐低配版约20套。 2、3m3吸污车4台,每个村一台。 |
836 |
752.4 |
556.35 |
|
合 计 |
1892 |
1702.8 |
1506.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