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在为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告知该行政处罚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公示期、信用修复的条件。
为强化“两书同达”工作结果运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和失信企业进行对接,督促其对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主动帮助已履行完行政处罚且积极整改的企业完善修复材料,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工作知晓度,破解企业对信用修复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切实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温情执法的服务理念。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做好“两书同达”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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